薪酬税务申报,而非按月代扣代缴
香港并没有按月代扣代缴薪俸税的制度。雇主须在聘用可能须缴纳薪俸税的新员工后三个月内向税务局申报,并按年提交雇主报税表,因此申报节奏应围绕税务局的申报周期安排,而非按月从工资中扣税。
来源:雇主须承担哪些税务责任?
在香港雇佣员工前,需要提前了解的几个实际要点。
香港并没有按月代扣代缴薪俸税的制度。雇主须在聘用可能须缴纳薪俸税的新员工后三个月内向税务局申报,并按年提交雇主报税表,因此申报节奏应围绕税务局的申报周期安排,而非按月从工资中扣税。
来源:雇主须承担哪些税务责任?
员工留港时,雇主通常在最后工作日前至少一个月提交 IR56F。若须缴纳薪俸税且离港超过一个月,则须改为离港前至少一个月提交 IR56G,并暂缓支付薪酬至满一个月或收到清税信,以较早者为准;因工作频繁离港的员工不适用此规定。
员工通常须在入职 60 天内登记加入强制性公积金(MPF)计划,雇主与员工各自按相关入息的 5% 供款,供款金额设有上下限。雇主的 5% 供款自员工入职首日起计——60 天期限仅指登记时限及员工个人供款的新人免供期,并非雇主供款义务的起点。
员工受聘时间越长,可累积的有薪病假天数就越多;累积足够天数后,经医生证明的连续多日病假可按日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获发病假津贴。请将这一累积规则纳入休假与薪酬规划。
来源:《雇佣条例》(第57章)
招聘确认后,以下是我们协助您协调的事项。
您始终掌控属于您决策范围内的事项。
从注册到员工正式入职,流程清晰简单。
分享职位、工作所在地和期望的入职日期,我们会确认这次招聘的可行安排。
确认后,我们会在您的安排范围内,协助协调合同、薪酬设置所需的信息与材料。
您负责日常管理,我们在您的安排范围内协助协调持续性的行政事务。
香港并不像很多国家那样按月从工资中扣税。雇主需在聘用可能须缴纳薪俸税的新员工后三个月内向税务局提交 IR56E 表格,并按年提交涵盖全体员工的雇主报税表(BIR56A),因此税务申报的节奏是围绕税务局的申报期限展开,而不是逐月的工资扣税。
来源:雇主须承担哪些税务责任?
有的,这主要针对员工个人的供款部分。相关入息低于每月 7,100 港元时,只需雇主按 5% 供款;入息达到 7,100 港元至 30,000 港元之间时,雇主与员工各自按 5% 供款。无论入息高低,雇主的 5% 供款都是由员工入职首日起计算;只有员工个人供款才享有新入职的 30 天免供期,而雇主须在员工入职满 60 天内完成强积金登记,是与此完全独立的另一项时限规定。
可以——注册账户并提供职位信息后,我们会确认在香港雇佣的可行安排,随后协调所需文件、强积金登记以及薪酬体系搭建等工作。
不可以——《雇佣条例》禁止雇主在员工享有带薪病假津贴的当天终止其雇佣合同,除非属于因严重失当行为而即时解雇的情形。若违反该规定,雇主最高可被罚款 10 万港元,并须向员工支付代通知金、七天工资作为补偿,以及尚未支付的病假津贴。
来源:《雇佣条例》(第57章)
这取决于员工是否离开香港。如果员工留在香港,雇主通常只需在最后工作日至少一个月前提交 IR56F 表格。如果须缴纳薪俸税的员工离港超过一个月,雇主则须改为在离港前至少一个月提交 IR56G 表格,并暂缓支付其应得薪酬,直至满一个月或收到清税信,以较早者为准——因工作须频繁离港的员工完全不适用这套通知与暂缓支付的规定。
您需提供职位信息、薪酬方案以及公司特定的政策,我们据此协调香港当地所需的文件、强积金登记以及税务申报工作。
以下实用指引基于这些官方参考资料,但当地法律与公共要求可能发生变化,请以最新规定为准。您与 PIO 的合同和报价仅规定 PIO 的服务范围、条款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