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在德国雇人:EOR、本地招聘与员工派驻实务指南
名义雇主

中国企业在德国雇人:EOR、本地招聘与员工派驻实务指南

作者: PIO Team

发布日期: 2025年8月29日

最后更新日期: 2026年7月21日

先分清三种用工情形

中国企业计划安排人员在德国工作时,第一步不是先选定某种用工工具,而是先判断属于哪一种情形:在德国本地招聘已具备工作资格的候选人、把中国或其他第三国的候选人调动到德国任职,还是让现有的中国员工临时出差、借调,或以跨国公司内部调动(ICT)等方式派驻德国工作一段时间。这三种情形对应的合规路径并不相同:EOR(Employer of Record,名义雇主)本身不产生签证或工作许可,也不会自动成为跨国公司内部调动、借调或跨境派驻场景下的现成解决方案。移民与工作许可的取得,需要与雇佣安排本身分开评估——能否推进某个具体安排,取决于候选人当前的身份与许可状态,而不是由EOR单方面决定或授予。

情形典型描述与EOR的关系
本地招聘候选人本身已在德国,并具备可以开始该职位工作的居留与工作许可属于EOR可以承接讨论的典型场景之一
候选人调动把中国或其他第三国的候选人安排到德国任职,本人尚未持有可用于该职位的德国工作许可需要与移民顾问另行评估签证与工作许可事宜,EOR本身不产生或授予这类许可
员工临时派驻现有中国员工临时出差、借调,或以跨国公司内部调动(ICT)方式派驻德国一段时间通常涉及跨境派遣或劳务派遣性质判断,需先评估适用规则,而非直接套用EOR
德国一家办公室内,员工在工位前协作办公

客户现场、汇报关系与用工性质的边界

如果候选人实际的工作地点在客户的经营场所内,被纳入客户的组织架构,并接受客户对日常工作的具体安排与指挥,这种安排在德国法律下有可能被认定为临时劳务派遣(Arbeitnehmerüberlassung)。此类安排通常涉及《劳务派遣法》(AÜG)项下的许可要求,因此在讨论具体用工结构之前,需要先厘清以下几件事。

先弄清三件事

  • 候选人的实际工作地点在哪里
  • 日常工作由谁安排与指挥
  • 汇报关系归属于客户,还是归属于其他主体

这几点决定了这次用工从性质上更接近本地雇佣,还是更接近需要许可的劳务派遣安排,应当在确定具体结构之前先行评估。

发出录用意向前,先确认六项信息

为了判断某个岗位是否存在可行的用工安排,建议企业在向候选人发出录用意向之前,先把以下六项信息确认清楚。

  1. 具体职位名称与岗位职责
  2. 实际工作城市与工作场所
  3. 候选人身份信息,包括国籍与当前在德身份状态
  4. 日常工作的汇报关系与指挥归属于谁
  5. 候选人当前的德国工作许可状态
  6. 薪酬结构与预计入职日期

信息齐备后,PIO会据此判断这次用工是否存在可行的安排;建议在确认之后,再正式向候选人发出录用意向。如果需要先大致了解不同城市与岗位下的用工成本水平,也可以参考在线用工成本估算工具

确认后,各自承担什么

用工安排确认后,PIO协调的是后续的合同签署安排、工资发放、按适用规则进行的预扣与社会保险申报、假期管理,以及离职时的相关手续办理。企业作为客户方,负责岗位职责与工作成果的管理、工作场所与现场安全、移民相关材料与信息的提供,以及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的法律与税务决策。

PIO协调事项企业(客户)负责事项
确认可行的用工安排、协调合同签署岗位职责设定与工作成果管理
工资发放、预扣与社会保险申报工作场所与现场安全
假期管理与离职手续协调移民相关材料提供、具体法律与税务判断

德国用工基础规则速览

德国城市商业区街景,写字楼与商铺林立

以下是德国用工中常被问到的几项基础规则,具体适用仍需结合企业与员工的具体情况判断。

项目要点法律依据
最低工资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为每小时13.90欧元(税前);自2027年1月1日起提高至每小时14.60欧元;部分行业可能设定更高的行业最低标准MiLoG
工资到期支付法定最低工资对应部分最迟须于次月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支付到位;该规则针对的是法定最低工资部分,不代表整份约定工资都自动适用同一到期规则MiLoG §2
劳动条件书面告知劳动关系的主要条款须在法定期限内记录并提供给员工;符合条件时可采用文本形式(含电子方式)交付,但特定情形下法律仍可能要求采用纸质形式NachwG §2
工作时间上限每日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仅在规定的平均核算期内、日均不超过8小时时,当日方可延长至10小时ArbZG §3
法定最低年假以每周6个工作日计算为24天;换算到常见的每周5个工作日制度下,相当于20天BUrlG §3
社会保险缴纳医疗、养老、失业与长期护理保险的具体缴纳安排需结合员工个人情况评估;工伤保险由雇主单独承担缴费社会保险相关规定
终止通知期法定基础通知期为4周,须对应到当月15日或月末生效;雇主一方的通知期随员工在职年限延长;约定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时可适用2周通知期;规划应从对方实际收到通知之日起计算BGB §622、§130
终止的形式要求终止须采用书面形式,电子形式(如邮件、电子签名)被明确排除在外BGB §623

通过PIO开始

如果已经明确了具体岗位、工作地点与候选人的情况,可以按以下步骤推进。

  1. 提供职位、工作城市、候选人背景,以及其当前的德国工作许可状态
  2. 与PIO一起确认该用工安排是否可行,并明确双方各自负责的事项
  3. 确认后共同准备合同条款、工资与社会保险申报安排,并规划入职流程

可以先查看PIO德国用工方案页面,或参考更多德国岗位与行业用工指南

官方参考

准备好岗位与候选人信息后,可以在PIO平台注册企业账户,开始沟通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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